命名规范
最近更新时间: 2024-10-17 17:10:00
- DB object: database, schema, table, column, view, index, sequence,function, trigger等名称:
建议使用小写字母、数字、下划线的组合。
建议不使用双引号即"包围,除非必须包含大写字母或空格等特殊字符。
长度不能超过63个字符。
不建议以pg_开头或者pgxc_(避免与系统DB object混淆),不建议以数字开头。
禁止使用 SQL 关键字例如 type, order 等。
table能包含的column数目,根据字段类型的不同,数目在 250 到 1600 之间;
临时或备份的DB object:table,view 等,建议加上日期, 如dba_ops.b2c_product_summay_2014_07_12(其中dba_ops 为DBA专用schema);
index命名规则为: 普通索引为 表名_列名_idx,唯一索引表名_列名_uidx,如student_name_idx,student_id_uidx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