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原历史版本对象

最近更新时间: 2024-06-12 15:06:00

简介

您可以通过对象存储控制台,还原对象的历史版本为最新版本。本文介绍如何在控制台对存储桶对象的历史版本进行还原。

说明:

  • 还原对象指将历史版本还原为最新版本,并且历史版本仍保留。
  • 若您需要删除历史版本,请查看 设置版本控制删除对象 操作。
  • 支持单个对象还原操作,不支持批量还原。

使用须知

还原对象的适用场景及规则如下:

适用场景 - 已开启版本控制的存储桶,支持还原对象操作。
- 开启版本控制后又暂停版本控制的存储桶,不支持还原对象操作。
- 未曾开启版本控制的存储桶,不支持还原对象操作。
还原规则 - 历史版本:支持还原。
- 最新版本:无法还原。
- 带有删除标记版本:无法还原。

前提条件

还原对象前,请您确保存储桶已开启版本控制。如未开启,请参考文档 设置版本控制 进行操作。

操作步骤

  1. 登录对象存储控制台。

  2. 在左侧导航栏中,单击【存储桶列表】,进入存储桶列表页面。

  3. 找到对象所在的存储桶,单击存储桶名称,进入文件列表页面。

  4. 打开【列出历史版本】开关,找到您需要还原的对象,单击【还原】。

  5. 在还原文件弹框中,检查还原对象的版本信息。确认无误后,单击【确定】。

    还原对象操作完成后,在文件列表中可以看到,历史版本已被成功还原。